全校各单位、已确认继续申购康园住房的教职工:
2013年报名申购康园住房的职工,目前已在线下完成继续申购意向确认工作。确认意向人员名单,已于5月底在网上公布。其中,存在偏差的,已予更正。为按时完成确认意向职工的点房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康园住宅小区点房办法》(校房改〔2013〕1号)(以下简称:《办法》)及步骤方案要求,现将线上核实个人报名信息工作,通知部署如下:
一、核实个人报名信息的方式
1.本次核实个人报名信息,将通过线上完成。确认有继续申购意向的人员,可通过校园网进入房产处网站(网址http://fdc.hust.edu.cn/),点击“康园小区点房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陆查询、进行核对、完成确认。
2.本次“系统”公布的个人信息,全部为确认有继续申购意向的教职工,在2013年时点(即《办法》公布执行之日)上的职称职级等个人状态信息。请教职工在核实确认信息时,正确理解时点要求。
3.本次信息核对过程,不代表确认信息人员已具备有点房资格。具体资格认定,以公示结果为准。
二、进入“系统”的方式
1.确认有继续申购意向的教职工,凡有学校人事编号、且人事编号未被冻结使用的,可通过统一身份认证方式进入“系统”,完成查询、核对、确认。
2.因故不能用统一身份认证方式进入“系统”的,可通过账号 + 密码方式进入,完成查询、核对、确认。
此类人员进入“系统”的登陆账号及密码,已发放到人员所在单位,请涉及人员自行到所在单位办公室经办老师处领取。
3.各单位对存在线上操作困难的离退休人员或困难家庭,应及时建立帮扶机制,帮助其完成线上核对确认工作。期间,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正常进入“系统”的,涉及问题的教职工及家庭成员代表,可向报名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其所在单位安排专人联系房产处工作人员,帮助其完成个人报名信息核对确认工作。
三、核实个人报名信息的时间要求
1.“系统”将于通知发布之时开启,请确认有继续申购意向的人员,于6月18日24时前,登录“系统”完成个人报名信息核对、确认工作。
2.逾期不进入“系统”完成个人报名信息核对、确认的人员,将视为“系统”登载的本人报名信息准确无误认定。
四、个人报名信息勘误方式
1.“系统”中登载的个人报名信息,源自2013年报名申购康园小区住房教职工个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已通过人事、档案及房产理部门初步核对、完善。
2.确认有继续申购意向的人员,在核对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时,如认为与自己积分排队密切相关的职称、工龄等人事信息有误,或认为自己家庭的住房信息有误,可向本人所在单位书面提出勘误申请、具体指出错误之处。
涉及人员所在单位收到本人提交的申请后,请安排专人集中到人事管理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涉及同济校区人员的住房问题,通过医学总务处完成),帮助其核准相关信息或具体勘误。
3.需要勘误的准确信息,须经人事或房产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勘误结果形成后,由涉及人员所在单位汇总提交到房产处,集中在“系统”中进行更正。其中,同济校区的,通过医学总务处汇总,集中提交到房产处进行更正。
4.受理信息勘误更正的时限,至6月19日下班前结束。逾期不提供人事或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勘误结果,将视为“系统”中本人报名信息准确无误认定。
线上核实确认个人报名信息,关系到申购人积分排队点房。因此,请各单位重视此项工作,安排并督促专人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到原报名者本人或家庭。确认有继续申购意向人员,请及时完成信息核实确认工作,避免后续受到影响。
我们的工作联系方式:
1.主校区联系电话:87543513;联系人:邓老师、刘老师,办公地点:东三十二楼(老附中2号楼)320室。
2.同济校区联系电话:83692416;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办公地点:同济行政楼110室。
特此通知。
康园住宅小区点房工作组办公室(房产处代)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