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华中科技大学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校办发〔2010〕17号
全校各单位:
因学校机构和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华中科技大学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 晋
副组长:张七一
成员单位:总务长办公室、同济校区管委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展改革与政策法规办公室、校园建设规划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发展院、研究生院、房地产管理处、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基建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校工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处分管学校公用房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荐,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学校办公室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