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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同济校区管委会机构及其管理职能的通知

作者:房产处 来源:房产处 发布时间:2011-11-18 点击量:

关于调整同济校区管委会机构及其管理职能的通知

 

校党〔2011〕14号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同济校区管理,为医科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经2010年10月17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同济校区管委会行政机构及其相关职能作适当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管委会主要职能

   1.做好同济校区相关工作的协调。

   2.负责同济校区后勤保障、医疗保健等总务保障工作。

   3.维护同济校区稳定安全,负责同济校区保卫工作,处理应急事务。

   4.负责同济校区房改与房地产管理工作。

   5.参与学校制定同济校区校园规划,并监管规划执行。

   6.协助学校完成同济校区的基建项目。

   7.按地方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及同济社区管理。

   二、管委会下属机构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同济校区管委会下设综合办公室、总务办公室和保卫办公室。

   1.综合办公室作为同济校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办事机构,受学校办公室与同济校区的领导。将同济医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同济社区居委会划归综合办公室管理。

   2.成立同济校区保卫办公室,其业务接受学校保卫处(部)的指导,原保卫处派驻同济校区保卫部整体划归保卫办公室。

   3.成立总务办公室,受学校总务长办公室与同济校区管委会的双重领导。原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在同济校区的修缮职能、华同公司房产管理职能以及校房地产管理处房改办派驻同济校区办公室划归总务办公室。

   三、管委会下属机构职能

   1.综合办公室职能

   (1)承办同济校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各项事务。

   (2)协调、统筹校区范围内跨部门、跨单位的重要工作及大型活动。

   (3)管理同济医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及同济社区居委会工作。

   (4)协助做好同济校区离退休老同志的服务工作。

   2.总务办公室职能

   (1)负责同济校区房屋与基础设施的维修、校园清洁卫生和环境美化等工作。

   (2)负责同济校区房地产管理。负责同济校区学生宿舍的调配。向学校提出同济校区公用房调整方案,并落实学校的决定。

   (3)协助管理同济校区房改房工作。

   (4)协助制定同济校区校园规划,并监管规划执行,协助完成同济校区的基建项目。

   (5)负责同济校区医疗保障与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6)按照管委会要求,做好同济校区后勤保障其他相关工作。

   3.保卫办公室职能

   (1)负责同济校区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消防等工作。

   (2)维护同济校区的安全稳定,维持正常的治安秩序及校园秩序。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