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现将学校无房教职工提交的公有住房申请意向受理情况,向全校各单位及教职员工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止。各单位及教职员工在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信息疏漏、或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敬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公示期截止后,房产管理处将按照公有住房租赁有关规定,组织对申请人的申请意向进行资格审查及人事信息核定。申请人的申请意向通过审查核定后,房产管理处将择日对核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并提交学校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转入选房程序。
欢迎学校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员工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斧正!
我们的工作联系与咨询方式为:
工作地点:东二区38号101室房产管理处住宅科,
联系电话:87543513;电子邮箱地址:295790732@qq.com;
联 系 人:邹老师;
房产管理处
2014年9月9日
2014华中科技大学公有住房租赁申请受理情况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