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住房退房须知
第一项:退房前应准备的工作:将房内所属个人物品搬空(保持原房设施完好),清洁房屋,关好门窗、水阀,切断所有电源。
第二项;退房前门窗及墙体设施处理办法:原房门窗及墙体基础设施如有改动,无法恢复原样的,应保存现设施作为代替,不予拆除现设施。如原承重墙被破坏,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应给予恢复处理。
第三项;退房前水电设施处理办法:原随房水电配套设施如有改动,无法恢复原样的,应保存现设施作为代替,因厨房及卫生间装修或拆除物品造成楼下漏水的,退房前需处理到位,否则不予办理退房。
第四项:退房钥匙上交相关事宜:上述1-3条退房准备事项完成后,可到房产处住宅科交退房相关钥匙(住房及贮藏室钥匙,一楼防盗门钥匙一并交到位,需保持正常开门验收)。
第五项:退房相关手续:按《校内住房退房流程》完善相关手续外,另补充:
1、退房经验收合格后,需提供本人工资单(含扣缴房租及清安费情况)。
2、所退原住房属于标准价房的,应交回公证书(湖北省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
3、所退原住房属于成本价房的,应交回该房如下证件:
①房屋所有权证;
②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湖北省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④湖北省公有住房出售评估定价列表。
房产管理处
201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