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康园小区剩余房源继续点房的通知》及相关规定,部分教职工提交了报名表和完整的报名资料,房产管理处完成了资格预审工作。现对已通过预审、具备购房资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序号为点房顺序号。具体内容如下:
1.公示时间是2026年2月1日8:00至2月3日8:00。
2.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书面提出申诉申请、说明具体理由。个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请于2月3日上午 11:00前交到房产管理处(东三十二楼317室)汇总、答疑。
附件:预审具备康园小区剩余房源购房资格人员的名单
房产管理处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