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其他 - 正文
2012年6月11日,学校下发了关于“停止扣缴喻园小区、高层小区和紫菘小区教职工清安费”的通知。
根据通知精神,房产处配合校财务处已做好了相关工作,对住在三个小区(喻园一期、西边高层、紫菘小区)教职工“清安费”已于2012年7月开始停止了扣缴。
如2012年7月以后,仍有扣缴的教职工,请持本人工资条(含清安费扣缴明细)到房产处住宅科登记,本部门将配合财务处做好您的清安费停止扣缴工作。
特此说明
房产管理处
201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