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校区房改老职工填写《湖北省职工购房申请表》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统筹解决主校区房改遗留问题的意见,请选择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现住房的房改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之前正式参加工作),到所在单位办公室领取《湖北省职工购房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备齐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所在单位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表说明
(一)每个家庭只需确定一名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单职工家庭必须以在我校工作的一方为申请人。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同时附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二)申请表中逐项填写要求
1、申请者个人填写部分
(1)填表时间:统一填写2003年6月。
(2)身份证号码:新身份证号码为18位,申请表中空格只有15位,最后3位数可继续在空格后填写。
(3)工作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 ╳ 院、系
(4)参加工作时间:以校人事处认定的时间为准,具体到年月。如1985年7月。
(5)职务职称:以2003年8月31日学校正式聘任的职称职务为准。
(6)购房地址:洪山区珞瑜路1037号。
(7)栋号、门号:按照社会门牌号编写规则填写。社会门牌号(新号)和校内住址(老号)的对应关系,请到各单位办公室或者房改办网站查阅。
(8)房号:与现房号一致,如301、502等。
2、学校房改办统一填写部分
(1)申请内容
(2)原购房产权证号
(3)原购房地址
(4)历次购房情况
3、申请人配偶单位填写部分
配偶单位不是华中科技大学的,必须填写并加盖公章。配偶单位是华中科技大学(不含附属医院)的,不用填写。
(1)购房人配偶单位人事部门:其中校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3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工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1992年。
校龄是指在学校工作的连续工龄,学校之间相互调动仍计算校龄,中间若有中断的,中断之前在学校工作的时间不计算校龄。学校指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
(2)购房人配偶单位房管部门:必须明确说明购房人配偶在其单位的住房、房改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在职和退休人员到所在单位办公室领取申请表,离休干部到离退休工作处领取。
(二)申请人填写完成申请表后,连同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各一式二份),于11月10日之前交到本单位办公室。
(三)各单位集中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交给校房改办。
主校区房改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小组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