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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总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作者:房产处 来源:房产处 发布时间:2011-11-29 点击量:

校发〔2011〕47号



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总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华中科技大学总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华中科技大学总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为加强对学校总务后勤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解决总务后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校党委《关于设立总务长及成立总务长办公室的通知》(校党〔2010〕33号)精神,建立总务长办公会议工作机制。总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如下:
    一、总务长办公会议组成成员:总务长、副总务长、总务长办公室正副主任、同济校区管委会主任、后勤集团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基建管理处处长、房产管理处处长。
    二、总务长办公会议由总务长主持,会议组织工作由总务长办公室负责。总务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举行一次。
    三、总务长办公会议议题由会议成员于每周五上午提出建议,总务长办公室收集整理后报总务长审定。
    四、总务长办公会议职责:
    1.听取各总务后勤部门工作情况报告。
    2.分析"大后勤"的有关工作情况,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3.研究决定有关重要工作。
    4.审议"大后勤"拟出台的管理文件。
    5.讨论提请总务长工作联席会议议题。
    五、总务长办公会议到会成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成员的三分之二时会议有效。会议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先向总务长请假。
    六、总务长办公会议需要表决时,表决结果以达到或超过实到会成员的三分之二的意见为准。未到会成员可以委托其他到会成员发表意见,但不得参与或委托其他到会成员表决。
    七、每次总务长办公会议都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总务长办公室负责整理,报总务长签发。
    八、会议纪要发放范围:分管校领导和相关校领导、会议成员、学校相关部门。
    九、总务长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总务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向总务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