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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康园小区部分剩余房源继续组织点房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04 点击量:

全校各二级单位及教职工:

目前,康园小区尚有部分剩余房源,根据学校决定,现组织部分剩余房源的点房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剩余房源基本情况

经学校研究决定,本次点房房源基本情况如下:

面积分类

84.65

73.29-73.25

60.39

57.36-52.5

合计

数量

1

14

3

41

59

详细信息可向房产管理处或开发商咨询。

二、报名对象

凡我校正式教职工(含前两轮弃购者),除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外,均可报名:

1.已经购买(含合购)了高层、喻园一期、喻园二期、紫菘、宝丰、康园等小区住房者。

2.双职工一方已调离学校,学校要求另一方也调离者。

3.学校已批准调离者。

4.夫妻一方在校外其他单位已分配公有住房、已购买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或有其他政策性等住房者。

5.本通知发出之日前去世者。

6.前两轮经资格审核且未通过者(含配偶)。

7.不符合省市购房规定者。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或房源售罄截止。

四、报名组织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按要求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康园小区报名表”(附件1),并将报名表中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在工作时间内交至房产管理处。

五、点房组织

1.审查点房资格

房产管理处按照《第二轮康园小区点房后剩余房源处理建议方案》规定,对报名资料完整者进行资格审核。

2.公示点房资格

房产管理处在每周三下午,将初审具备点房资格人员名单在房产管理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3.发放点房单及点房

房产管理处每周五下午向申请人发放《点房通知单》,申请人次日可持点房所需资料在开发商工作时间内完成点房,先到先点,并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

4.签署退还校内住房承诺书

有校内住房的点房教职工与学校签署《退还校内住房承诺书》。该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其他说明

1.该项工作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特别是对老弱离退休及困难家庭人员,及时建立帮扶机制,确保本单位全体职工都能知晓通知事项。

2.此次点房的房屋价格、校内房退还、原校内住房房款退还、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等事项,与前两轮点房规定相同。

3.未尽事宜,由房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房产管理处办公地点:东三十二楼320室,联系电话:87543513,联系人:邓老师;

开发商办公地点:华科康园营销中心(华科大西一门外,华科康园1、2号楼底商),联系电话:027-87509600、18064098773。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康园小区报名表

房产管理处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