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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康园小区现场点房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9  来源:   点击:

全校各单位、已具备康园小区购房资格的教职工:

康园小区点房工作,目前已完成申购人员资格审核及积分排队公示等项规定流程。下一步流程,将会同武汉光谷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转入现场点房及签约等项工作环节。

为顺利完成后续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现场点房资料的发放

1.已具备康园小区购房资格的教职工名单(以下简称:点房人,包括部分离世者家庭指定的权益代表人),以及点房人参加现场点房时所需出示和了解的有关信息资料,已发至各单位办公室,请大家及时前往所在单位领取,具体发放及领取的资料包括:

(1)《康园小区现场点房工作所需资料发放领取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该表将发放至各单位,其中本单位可参加点房的人员名单,已列其中。表格仅用于单位发放资料时登记、签收使用。完成发放后,请各单位按时将该表送交到房产管理处住宅科汇总、存档。

(2)《点房通知单》。该通知单已放入向点房人发放的资料袋中,需要发放至《登记表》中所列点房人持有。点房人进入现场参加点房时,须凭此单原件入场、登台点房;

(3)《退还校内住房承诺书》。该承诺书已放入向点房人发放的资料袋中,需要发放至《登记表》中所列居住有校内住房的点房人认真阅读。此类点房人进入现场点房时,需要当场签署完该承诺书后,办理购房手续。

(4)《华科康园点房及签约须知》(以下简称:《须知》)。该《须知》由开发商提供,已放入向点房人发放的资料袋中,需要发放至《登记表》中所列点房人仔细阅读。《须知》具体包括《华科康园认购协议》《点房确认单》《委托书》样本,以及点房现场布局引导图、点房及签约全流程图等。

二、关于资料发放要求及《登记表》等资料回收时间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登记表》中所列点房人及时领取资料,并按时组织完成资料发放及登记工作。发放过程中,请认真做好记录,并提醒资料领取者,仔细阅读、准确理解、妥善保管所领资料,以免进入现场点房及签约工作环节时造成遗憾。

2.点房人领取资料后,又决定弃购者,请各单位督促其在《登记表》上做好登记、签字确认。其领取的名下《点房通知单》,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按时收回。

3.各单位完成点房资料发放登记工作后,请于9月25日下午5点前,将经办人签名的《登记表》交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收集的本单位所有弃购人员名下《点房通知单》等材料,一并送交到房产处住宅科汇总、存档。其中,同济校区各单位提交的材料,交至医学总务处集中后转送房产处住宅科存档。

三、关于现场点房的时间、地点及秩序安排

1.现场点房时间,计划于2023年10月8日上午8:00开始。启动点房后,将不间断工作,节假日不休息,至房源点罄结束。具体安排,详见《须知》及《点房通知单》。现场点房时间及顺序安排,参见下表:

时间

上午时间段

(8:00-13:30)

下午时间段

(13:30-19:00)

10月8日

第1-100号

第101-200号

10月9日

第201-300号

第301-400号

10月10日

第401-500号

第501-600号

10月11日

第601-700号

第701-800号

10月12日

第801-900号

第901-1000号

10月13日

第1001-1100号

第1101-1200号

10月14日

第1201-1300号

第1301-1400号

10月15日

第1401-1500号

第1501-1600号

10月16日

第1601-1700号

第1701-1800号

10月17日

第1801-1900号

第1901-2000号

10月18日

第2001-2100号

第2101-2200号

10月19日

第2201---


2.现场点房地点:校工会内院及一楼。具体场地信息,详见《须知》中的点房现场布局引导图。

3.现场点房将分时段进行。有关流程安排,已在《点房通知单》上做出说明。每一组进入现场的顺序,将依序进行。如:

第一天上午入场顺序依次为:当1-10号进入点房区点房时,则11-30号进入等候区待点,31-60号进入院内准备,61号至本时段内其它剩余点房人在院外等候。后续,依次类推、分批进行。

每个时段前10名,需提前30分钟凭单入场签到后,进入点房区点房。进入点房区点房的时间,最长为3分钟。请点房人提前到场等候,选择好拟点房源,以免贻误。

4.上述具体安排,如遇重大变化时,将另行通知、做出调整。

四、进入现场参加点房及办理签约手续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1.《点房通知单》原件。

2.点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点房人不能到达现场点房时,需按开发商要求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签约手续时需要出具的“房票”。请点房人提前备好“房票”,“房票”有效期为60天,若已办理的“房票”在现场点房当天过期的,请及时按照开发商要求,重新办理“房票”。

4.需要当天缴纳的10万元认购金。办理预网签时需要缴纳的认购金,仅支持线上手机银行转账、或用POS机刷储蓄卡方式缴纳。选择用储蓄卡缴纳的,仅支持从一张储蓄卡、且单笔转账金额可大于10万元人民币的储蓄卡中刷取。

5.《须知》中要求准备的其它资料。

五、关于现场点房秩序的要求

1.为保障现场点房秩序,点房现场仅限本时段参加点房者进入。非本时段点房者及其他人员,请不要进入现场。

2.每个点房人及其家庭,进入现场的人数不超过3人。进入内院时,请在入口处出示《点房通知单》原件、凭单入场。入场后,请听从安排,随现场指引牌移动,并按时到达指定区域等待。

3.点房人进入等候区时,需在入口处签到。进入后,请观看房源销控信息,做好候选房源选择准备,并依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依次进入点房区点房。完成现场点房后,请跟随工作人员指引,办结相关购房手续。

4.为保护个人隐私,点房现场谢绝拍照、录音和拍摄视频,不得进行网络直播。现场人员密集,请入场者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不要大声喧哗。

六、工作要求

1.点房资料,原则由《登记表》所列人员本人、或其家庭指定权益代表人本人领取。其中,如点房人本人健在的,由本人到所在单位领取;如本人已不健在、但其配偶健在的,由其配偶领取;如本人和其配偶均不健在的,由前期已经家庭授权、且在房产处备案的唯一指定履行家庭权益代表人领取。

如确因特殊原因,上述人员不能亲自领取资料的,请各单位在与其本人或其家庭权益代表人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前提下,向其委托代办人发放资料。过程中,请认真做好记录、签名登记。

2.各单位针对老弱病残等困难人员,请及时建立帮扶机制。必要时,应安排专人采取上门送达等方式,确保每个点房人都能知晓通知事宜。向点房人发放资料时,请务必提醒其登记手机号码,以备现场点房时联系使用。

3.点房资料发放过程中,如遇涉及人员新近离世、调离等情形,或有其他极端特殊情况的,请各单位及时以书面形式做出说明,送交房产管理处住宅科,呈报康园点房工作组研究处理。

七、其它说明

1.请点房人务必详读资料,避免造成不能如期按时到场选房遗憾。逾期不能到达现场选房者,将视为自愿放弃购房机会认定。

2.点房现场设有房源销控板,启动现场点房后,每晚8点亦将同步在“康园小区点房服务系统”中更新房源销控信息。非本时段点房人,届时亦可通过系统查看房屋销控情况。

3.开发商拟于9月21日起提供看房服务,有意者可持《点房通知单》前往咨询点预约。具体要求,请向咨询点工作人员咨询。

4.本次点房,不含人才房。有关人才房点房安排,另行通知。

康园项目建设,不仅有为学校定向开发的A地块内容,还涉及面向社会的其它地块内容。望各单位务必提醒学校教职工,正确理解政策、审慎做出选择,不要以讹传讹,不要受他人蛊惑引导,不要为外部寻求利益者制造有利条件。请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把为学校定向开发的A地块点房工作,做实、办好。

工作联系方式:

(1)开发商咨询点联系电话:027-87509600、18064098773;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主校区房产管理处联系电话:87543513;联系人:邓老师、刘老师;办公地点:东三十二楼(老附中2号楼)320室。

(3)同济校区医学总务处联系电话:83692416;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办公地点:同济行政楼110室。

特此通知。

康园住宅小区点房工作组办公室(房产管理处代)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