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房改与住房补贴管理

您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办事流程 > 房改与住房补贴管理 > 正文

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取流程

时间:2013-04-05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支取程序:

1、教职工在房改办网站下载《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取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打印,对照《审批表》上的项目带上应提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房改办审核。房改办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若符合申请使用条件则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省房改办可抽查资料原件。

2、教职工将《审批表》连同提交资料的复印件递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使用金额核定后将支取信息录入省房改办住房货币化分配操作系统中,生成并打印湖北省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职工个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房改办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个人申请流程结束。

4、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相关资料送交省房改办报批。

5、省房改办审核同意后,经办银行直接将住房补贴资金划至该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银行卡内;审核未通过的资料,说明原因后退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6、由房改办在部门网站发布支取通知。

 

备注:

1、住房货币化补贴的使用条件、提供资料与使用办法详见《省房改直管高校住房货币补贴资金使用细则》(鄂房改[2012]19号)http://fdc.hust.edu.cn/A/?C-1-133.Html

2、住房货币化补贴余额及专户帐号在财务处网站查询http://fiscal.hust.edu.cn/cxyw7.asp

3、支取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为每月1-10日的工作日。考虑到近期要求支取的人员较多,房改办在2013年10月1日前的每个工作日均受理教职工的支取申请,2013年10月1日之后为每月1-10日的工作日受理。

 

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取审批表.pdf

房改办

201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