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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主校区2023年度“房屋修缮类”、“家具申购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07  来源:   点击:


主校区各单位:

根据学校预算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申请从校部预算中支持的“房屋修缮类”、“家具申购类”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支持的项目,应属于未列入2023-2025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建设项目范围、需要从校部预算中申请支持的项目。

2.项目申报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充分,并具备实施条件。

3.项目实施计划具体、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

二、申报项目的具体范围

(一)房屋修缮类项目,应属于对房屋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不含专用设备),以及涉及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等范围的必要维修、加固或改造。具体如下:

1.房屋修缮对象:教室、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体育馆以及标志性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古旧建筑等房屋的修缮,以及存在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维修、加固或改造。

2.房屋修缮内容:屋面、墙体及建筑结构修缮、必要的室外修饰以及与房屋本体关联的设施修缮、改造等。

3.修缮标准,参照当前工程预算定额及市场价格信息确定。文物保护或古旧建筑修缮项目,依据专业标准确定。

(二)家具申购类项目,应属于面向全校服务的公共教室、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公共图书馆、公共活动场所等范围。通用类家具申购标准,应符合《华中科技大学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要求。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主校区所有二级单位,均可按照实际需求申报。其中,属于多单位公用的,应明确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联合申报;属于公共教室、学生公寓等公共服务范围的项目申报,由承担具体运营或物业管理服务的单位负责申报。

2.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必要性论证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内部决策文件(如党政联席会等会议决议纪要等),其他必要性材料。

3.成本分担:按照“谁受益,谁分担”原则,房屋修缮类项目,如属于公共教室、学生宿舍等学校公共建筑、公共基础设施范围的修缮或家具配置,经论证成立后将转入维修管理部门决策立项、并确定具体预算支持金额。

其余项目,将按照成本分摊机制立项,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同时提供资金落实方案及资金到位承诺函。属于多单位共用的,当需要进行多单位成本分担时,需根据成本分担原则提交各个单位资金分摊方案及各个分摊单位资金到位承诺书。

4.请单位于2022年10月20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按时报送房产管理处公房管理科汇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报,后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四、申报流程

1.项目汇总后,房管部门将适时组织专家论证。论证时,请申报单位做好答辩准备。

2.项目通过论证后,属于房屋修缮类项目的,论证结果将报送维修管理部门编制投资预算、提交立项审定。属于家具申购类项目的,论证结果将作为申购立项依据,提交申购单位上报预算。

3.有关维修及家具申购项目的其它工作流程,照原流程执行。

五、其他

请各单位重视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项目应当遵循切合实际、安全可靠、美观实用、经济合理、厉行节约原则,鼓励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材料、工艺的应用和既有材料的重新利用。家具购置项目,亦应遵循节约、环保、合理、避免重复浪费的原则。望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可行、绩效目标合理。

同济医学院各单位的项目申请,依照归口管理原则,提交医学总务处受理上报。其它校区,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校区归口管理单位组织上报。

特此通知。


工作联系方式:1.房屋修缮类项目申报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7559373,yingming169@qq.com。2.家具申购类项目申报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7559375,944873473@qq.com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校部预算支持“房屋修缮类”、“家具申购类”项目申报书


房产管理处

2022年10月7日